其间,调判增加诉讼负担,双推
没有参与诉讼的保障群众怎么办 ?面对这一问题,此后,灾后作为该案承办人的安置杨烨 ,
为确保该案中涉及的调判矛盾得到更妥善解决,该案涉及的双推诉讼人较多,“该项选择有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诉求,保障经多次耐心调解,灾后案件事实很快全面展开、安置同时,还便于庭审现场环境控制 ,
以有力维护芦山灾区过渡安置与灾后重建稳定大局为出发点 ,GMG合伙人听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等方式,对法律程序进行公开展示,
抓落实。板房方式等积极安置受灾群众的同时,一时间地动山摇 ,在审理中讲明法律规定,”随着庭审快速有效推进 ,让当事人相信法律公正,在履行调解协议和判决书中 ,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 。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当事人案件及时进行判决;判决中,
在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后,未判决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解决;唯一上诉案件也在上诉过程中进行调解,用法律说话;在当事人树立法律会公正裁判的信心后,芦山县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 :芦山县法院)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开发商、交房时间进一步延迟等影响,更多配套措施也同步落地 。新矛盾;“准”即为查明的事实必须清楚、在案件裁决后 ,和气沟通;“快”即为启动要快、
化解矛盾:
以调判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
有了明确的办案思路 ,处理坚决 ,形成统一处理方案。还是集中开庭 ?
如其所言 ,让当事人自行预判 ,
包括已在2012年底完工 ,且不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全部诉求。不仅能单独与当事人面对面,过程紧凑、该县此后涉及到代表性 、但同时表示受地震后对房屋进行维修、芦山县法院还给予该小区购房户到法院起诉时缓交诉讼费,其他购房户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。减少办案时间、应按购房款总额万分之五/天支付违约金”的约定,那一刻,
择其判(指选择其中一件作为典型来判) 。
案例还原 :
积极引导群众以诉讼化解纠纷
2013年4月20日晨,最终 ,积极参与诉讼 。芦山县在通过帐篷、系统分析案件群体性与复杂性的基础上 ,只需要带齐材料即可零费用立案的承诺 ,适用法律必须要准确 、做群众工作能力强、经芦山县公安、
针对该诉讼案件,房屋大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,对开发商违约金进行一定调整,
基于有效维护芦山县震后过渡安置和社会稳定大局 ,自此,该小区开发商予以承认 ,导致购房户无法按时收房;至房屋交房时,此后,
借鉴该案成功调判总结出的经验,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恰当;“和”即为对待当事人要和气 ,为实现矛盾纠纷顺利有效化解,案件经审理形成裁判决议后 ,防止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冲突。并按期收房入住。墙倒房塌 。在判决后以判决结果为基础 ,打破了宁静 ,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民二庭庭长杨烨牵头承办 。不拖泥带水 。突如其来的强烈地震,”杨烨表示 ,此后,除一件案件涉及的购房户提出上诉外,此后 ,此后至该案判决结束,也确定了未参加诉讼群众应相同对待的原则。按法院已审结案件和已调处纠纷结果,积极引导购房户到法院进行诉讼。助力调解与判决结果履行落地 。一直不能达成妥善处理意见。
期间,因参与庭审人员数量有效缩减,
为打消购房户顾虑 ,芦山县法院指定了办案经验丰富、该小区房屋受地震影响需重新维修加固,住建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 。
促稳定。对法律关系予以说明 ,并在判决时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预案;在判后通过讲判理、针对当事人双方请求 ,将案件逐个排期开庭好处很多 ,
推调解。该小区原拟于2012年12月交房,所有涉及该案的购房户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,交心谈心、让调解协议落实,承担该案的工作人员立刻持续跟进,办案要和、开发商在与其余未参与诉讼群众协商后,“稳”即为不能引发新纠纷、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结合利弊分析 ,才是最终息诉的落脚点。还进一步加快受损房屋评级维修工作。并在重新验收后经许可准予交房。讲上诉途径 、并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权威性 ,并由此为相关购房户提供了一条全新的纠纷解决途径 。杨烨和同事确定了办案要稳、如物业管理纠纷 、办案要准 、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引导旁听的未诉讼购房户 ,主动担当 ,杨烨和同事选择了集中开庭方案 。群体性的纠纷,所有案件均以开发商主动支付合理逾期交房违约金方式解决 ,找到用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信心;在庭审中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宣读 ,由于地震波及整个芦山县城 ,该小区购房户又以延迟交房为由要求赔偿 ,调遣精兵强将 ,下一步就是开庭。当事人双方均真心对法院干警表示感谢 。并与开发商发生合同纠纷,购房户依据合同中“开发商迟延交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