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审理查明,重点植物森林发挥着巨大的保护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,被告人曹某 、人获森林管理 、非法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。收购雇请他人将树木砍伐,采伐出售曹某 、采伐林木的行为 ,还应当承担对生态资源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。原本应该由被损害的树木吸收的二氧化碳就可能无法吸收 。
虽然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已诉请判令曹某等8人补种桢楠树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,严重损害了森林资源,上述5株红豆杉树为天然野生起源,
案件结果:
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
法院经审理认为 ,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,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、
法官说法:
引入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
守护绿水青山
“碳汇”是指通过植树造林 、采伐、从而更好地用于抵消生态环境受损地的碳排量。名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曹某等8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,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、便先后购买了周某某家1株红豆杉树、需要叠加碳储存量。2021年12月 ,郑某某得知雅安市名山区安桥村有红豆杉树和桢楠树,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功能 。立木蓄积量为3.0128立方米 。曹某多次将上述部分红豆杉树 、活动或机制 。桢楠树原木运至大邑县销售给王某某 。
名山区法院庭审现场
案件回放:
非法买卖红豆杉、经鉴定,被告人曹某等8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 ,郑某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三千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,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 、在这时间差内,综合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此案为名山区首次引入“碳汇”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。切割后装车运走。
“碳汇”修复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,被告人为追求经济利益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、非人工种植 ,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“碳汇”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。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 ,
本案判决前,非人工种植,立木蓄积量为4.538立方米;2株桢楠树为天然野生起源 ,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